砚山县第一中学报告厅改造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砚山县第一中学报告厅改造项目的潜在磋商人应到鸿源泰和(云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文山市七花南路卧龙北苑C-8号花园对面)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2月20日上午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SHYZB-2023-03
项目名称:砚山县第一中学报告厅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583082.27元(总价包干)
项目地址:砚山县第一中学院
采购内容:1.屋顶旧彩钢瓦拆除,新安装双层彩钢瓦;2.吊顶天棚;3.立墙面去旧涂新墙漆。
工 期:60日历天(具体时间由签订合同之日起算)
付款方式:由成交磋商人和采购人签订合同时协商约定
质量保证:必须满足《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磋商人的资格要求
1.参加本次招标的磋商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2022年任意一年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磋商人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或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或证明材料);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所属时间在2022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依法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一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的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2.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2.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注:①小微企业以磋商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容为判定标准,中小企业声明函是针对产品生产厂家的,而非是指磋商人。②监狱企业须磋商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③残疾人企业以磋商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④不得重复享受前3条政府采购政策。
3. 本项目特定条件
3.1本次磋商要求磋商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项目经理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须与响应单位名称一致(证企相符),拟派的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注:若查询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的一律取消中标资格),且在今后实施过程中不允许作任何更换,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提供承诺书),省外施工企业注册建造师必须是已登记备案的人员;项目经理需长期驻场,需离开施工现场的需向采购单位说明。
3.3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响应人提供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未曾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提供未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对近三年曾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被评为不良信用单位或不良评级施工企业未撤销不良评级的施工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响应),如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到提供虚假承诺,取消中标资格;
3.5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3年2月9日上午8时30分至2023年2月15日下午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鸿源泰和(云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文山市七花南路卧龙北苑C-8号花园对面)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获取文件费:500.0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3年2月20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鸿源泰和(云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文山市七花南路卧龙北苑C-8号花园对面)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2月20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鸿源泰和(云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文山市七花南路卧龙北苑C-8号花园对面)
六、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的相关信息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站发布,请各磋商人在递交响应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响应保证金
1. 保证金:大写:(陆仟元整);小写:(¥6000.00元)
2. 磋商人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从磋商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入或汇入指定账户,否则视为磋商保证金无效。响应保证金交款单位名称必须和磋商人名称一致,注明项目名称,并将响应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附于响应文件中,保证金金额、提交方式未按要求和响应截止保证金未到账的视为放弃参与此次采购。
3.递交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开户名称:鸿源泰和(云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文山盘龙支行
账 号:53050167713900000626
联系人及电话:彭女士 18716915749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砚山县第一中学
地 址:砚山县江那镇书院街19号
联系方式:0876-31222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鸿源泰和(云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文山市七花南路卧龙北苑C-8号花园对面
联系方式:0876-21365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孔瑶、何方慧、彭丽萍
联系电话:13887604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