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文山州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勘察服务采购

时间:2023-08-29 10:15:32   来源:本站

云南省文山州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勘察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2.1服务范围:窗体顶端

项目编号:WSHYZB-2023-01

项目名称:云南省文山州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勘察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总投资:7510.51万元

项目概况:云南省文山州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规划总用地15280.2㎡(22.92亩),总建筑面积13373.02㎡,建筑占地3064.36㎡,建设综合实训楼4栋,建筑层数5层,建设内容包含:室外实训场地、教科研室、信息化教学用房、实训设备购置以及室外道路、绿化、水、电、通讯等附属工程,可承担20余种实训专业技能训练,容纳近 3000人开展技能实训。项目总投资7510.51万元。勘察工作量:钻探孔数约32个,总进尺约815米;土壤氡检测约50个点;波速测试3个点(不含场地边坡支护工程勘察)。

采购需求:现场勘察、工程物探及氡测试,编制岩土勘察报告(本项目的岩土工程勘察、设计及施工所需的详细勘察、本工程全过程所需的一切配合。包括本项目的详勘(补勘若有)、施勘及后续服务等工作,按照国家现行规程规范要求,完成岩土工程勘察工作,出具勘察成果)。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历天内(具体时间由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签订合同时协商约定)。

项目地点:具体地点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付款方式: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协商约定。

质量及深度要求:符合《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编制标准》(CECS99:98)、《建筑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等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标准及规范。提交质量合格的勘察成果并通过审查,并满足设计及施工的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参加本次招标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至2021年连续两年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两年的,可提供自成立日期至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一年财务状况报告及报表;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或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或证明材料)。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所属时间在2022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依法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的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1.6合同履行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的说明;

1.7信用记录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说明)。

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上资格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2.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2.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注:①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容为判定标准,中小企业声明函是针对产品生产厂家的,而非是指供应商。②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③残疾人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④不得重复享受前3条政府采购政策。

3.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磋商申请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3.2.1窗体顶端

3.1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拟投入本项目的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要求注册在本单位,并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3拟派人员要求:项目组配备人员不得少于5人(不含项目负责人),相关专业配备合理,且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窗体底端

窗体顶端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1月17日至2023年1月28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鸿源泰和(云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文山市七花南路卧龙河畔C一8号)。

3. 方式:现场报名

3.1报名注意事项:请潜在供应商持以下资料获取磋商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需有法人签字或盖章)

3)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加盖鲜章)

4.售价:磋商文件:30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及开启

1、截止时间:2023年1月30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地点:鸿源泰和(云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文山市七花南路卧龙河畔C一8号)。

五、发布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的相关信息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站发布,请各磋商人在递交响应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我公司对其它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00元(大写:贰仟元整)。

2、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将保证金一次性“转入”、“电汇”到指定账户或到现场按要求缴纳。“转入”或“电汇”的投标保证金交款单位名称必须和供应商名称一致,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并将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附于投标文件中,或按照要求现场缴纳保证金,保证金金额、提交方式未按要求和投标截止保证金未到账的视为放弃参与此次采购。

3、递交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开户名称:鸿源泰和(云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户 行:建设银行文山盘龙支行

 号:53050167713800000655

联系人及电话:彭女士 0876-2136599 18716915749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地址:文山市华龙北路2号

联系方式:0876-21396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鸿源泰和(云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文山市七花南路左侧卧龙河畔小区C-8号

联系方式:0876-21365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方慧、孔瑶、彭丽萍、

电   话:13887668839